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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停止执行强化社会面防疫措施,各区风险区域最新调整
2022-12-01 14:40:48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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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晚上至发稿前,多区发布最新通告:越秀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海珠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荔湾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天河区停止执行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白云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黄埔区划定风险区域,解除部分区域管控;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番禺区调整风险区域;南沙区划定风险区域;增城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3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白云街:东船上街36号和34号,筑南新街8号。

      登峰街:麓景路105号、107号。

      大塘街:文德北路146号-1。

      梅花村街:东兴北路61号。

      六榕街:仓前街13号、15号。

      黄花岗街:先烈中路81号大院6号之二,先烈中路102号之二华盛大厦,永福路40号盛大国际汽配城。

      二、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

      矿泉街:北站路北站新村120号、机务段大街88号。

      上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的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人民街:

      生活服务热线:83337023

      医疗服务热线:15323383568、81889971-8000

      矿泉街:

      生活服务热线:36376499(24小时),36306027(北站社区9:00—18:00),86529722(机务段社区9:00—18:00)

      医疗服务热线:19396885842(24小时)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海珠区

    海珠区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米兰苑小区广州大道南53号。

      2.下渡中约大街29号之二。

      3.汇美南苑小区汇美街4号。

      (二)昌岗街道

      1.晓园东1号、7号、8号。

      2.细岗东区11号。

      3.晓港中马路130号之十二。

      (三)沙园街道

      1.昌岗中路63号。

      2.民生路5号。

      3.沙园八街14号之一、之二。

      (四)海幢街道

      1.杏坛大街113号。

      2.南田路266号可逸隽轩。

      3.蒙圣衡街29号、33号、44号、46号、48号及之二、50号及之一。

      (五)江南中街道

      1.江南西路33号。

      2.青藜大街43号。

      3.青葵大街20号。

      4.海珠花园A4栋。

      5.康公街35号。

      6.前进路102号。

      7.得胜岗14号、22号

      8.康公街188号。

      (六)南石头街道

      1.南景园南景街14号、99号。

      2.南箕东约四巷3号。

      3.南箕路309号。

      4.金融街2栋、4栋。

      5.邓岗小区14号、28号。

      6.南晖苑23号、41号。

      7.馨竹街10号。

      8.星汇海珠湾A1栋。

      (七)素社街道

      1.基立新村南4至6号、8至11号。

      2.前进路119号之一。

      (八)琶洲街道

      1.新港东路245号4至9层。

      2.黄埔村西畴里12号。

      3.黄埔村绎思街2号。

      (九)官洲街道

      1.石伦里一巷2-1号,二巷14号,三巷1号之一,四巷4号,六巷2号、6号、12号之一,七巷1号之三。

      2.石伦里大街13号,石伦里大街北8号。

      3.赤沙西约西华坊五巷9号。

      4.赤沙北约荣阳里大街1号及之二至三,二巷5、6号,三巷3、4、6号,四巷4—9号,五巷1号,六巷1、2、4号,八巷11号。

      5.赤沙北约大树东大街11号。

      6.曾园一巷2—4号、3号之三,二巷1号之三、3、4、5号之一,三巷一号之一、三。

      7.龙眼园一巷7、7号之一、8号。

      8.西华坊大街6号。

      9.大树东一巷4号,东二巷2号,东六巷8号之一,东七巷9号。

      10.大树西1、2号。

      11.市头横街5、6、7、9号。

      12.黄皮园5—7号。

      13.市头街15号之一、18号之一。

      14.汾阳南三巷1号,四巷9、10号,五巷10号、12号。

      15.中和里一巷8号,三巷1号、2号及之一、4—6号,四巷4号,五巷4号。

      16.茂兴里外街北三巷8号、9号及之一、二。

      17.赤沙南约新街南三巷6号、7号。

      18.赤沙南约西巷19号。

      19.陈家园西巷3号之一。

      20.赤沙南约东巷7—9号、11—13号。

      21.高桥新苑一巷1、2号,二巷1、2号。

      22.大围6号,大围新建9号、14号后侧仓库。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调整高风险区

      (一)将凤阳街道金紫里围合管理区域高风险区调整为:

      1.金紫里南街20号、22号、24号。

      2.金紫里直街1号及之一、2号之一、3号、3号之一、4号、5号及之七、6号、6号之一、6号之二、7号、7号之二、7号之三、8号、10号、10号之一、11号、11号之二、13号之一、13号之三、16号、17号、18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

      3.金紫里直街一巷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号之一、7号、7号之一、8号、9号。

      4.金紫里直街二巷1号、2号、3号、3号之一、3号之二、5号、7号、10号。

      5.金紫里直街三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

      6.金紫里直街四巷2号、5号。

      7.金紫里直街五巷1号、10号、12号。

      8.金紫里直街六巷4号。

      9.金紫里直街七巷1号、2号、3号。

      10.金紫里直街九巷1号、2号。

      11.金紫里直街十巷1号、2号。

      12.金紫里直街十一巷1号。

      13.金紫里直街十二巷2号、3号及之一、4号。

      14.泰沙路209号、215号、219号、229号。

      15.金紫里北街1号及之二至三、2号及之一、3号及之一至二、4号及之一、5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

      16.金紫里村口8号。

      17.金紫里大街1号、1号之一、2号之一、3号及之一、4号、5号及之一、6号、9号及之二、10号之一、12号、14号、15号、17号、18号及之一、19号及之二、20号及之一、21号及之一、22号及之一至二、23号及之一、24号及之一至三、25号及之一、26号、103号、107号。

      18.金紫里大街一巷1号、2号及之一、3号及之一、4号,5号及之一、四,6号及之一、8号,9号及之一、三、五,11号。

      19.金紫里大街二巷1号、2号及之一、3号、4号、6号、7号、10号、22号。

      20.金紫里大街三巷1号、2号及之一、3号,4号及之一、三、四,6号及之一、7号之一、8号、9号之一、10号及之一、15号、20号之一。

      21.金紫里大街四巷2号、4号、6号、7号、

      22.金紫里大街六巷1号

      23.金紫里大街七巷3号、

      24.金紫里大街九巷1号、2号。

      25.金紫里东街10号、12号、18号、20号。

      26.金紫里水边街1号及之一、三,2号、5号之四、6号、10号及之二、11号及之一、13号、22号之二。

      27.金紫里水边街一巷1号、2号、3号及之一至三、4号、4号之六、5号及之二至五、6号、7号、8号及之一至二、9号及之一、13号。

      28.金紫里水边街二巷1号及之二、2号、3号及之二。

      29.金紫里水边街三巷6号之一、10号。

      30.金紫里水边街四巷7号。

      (二)将江海街道台涌村高风险区调整为:

      1.台涌中约大街5号、7号、11号之一、20号、23号、24号、26号、27号、28号、30号、32号、33号、35号之三、38号、41号之一。

      2.台涌中约1巷2号、6号,二巷3号,三巷5号、5号之一、6号,四巷2号、3号、7号、8号,五巷6号,六巷1号、5号之一,七巷8号、9号、10号、12号、14号,八巷1号、2号之一、3号,九巷4号。

      3.台涌中约一横一巷3号,一横二巷1号、3号、5号,一横三巷3号,七横一巷2号、3号、4号、5号、7号,七横二巷2。

      4.台涌中约横巷1号、3号。

      5.台涌西约一巷3号、4号、5号、6号、9号、13号,二巷2号之一、12号之一、13号、19号、24号,三巷1号、5号、7号。

      6.台涌西约一横一巷5号,一横二巷2号、3号、4号、5号。

      7.台涌西约屋祥口1号。

      8.台涌东约大街1号、6号、8号、9号。

      9.台涌东约一巷7号,二巷1号、4号,四巷1号、2号、3号、6号,五巷9号,六巷1号,七巷1号、6号,九巷5号。

      10.台涌新街南二巷2号,南四巷2号、3号、4号、7号,南五巷2号、7号,南六巷6号,北四巷2号,北五巷1号。

      11.七星岗四号大院。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其他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赤岗街道

      米兰苑小区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34030063(生活保障)

      下渡中约

      18028025281(医疗服务)

      020-84299365(生活保障)

      汇美南苑小区

      18127803708(医疗服务)

      020-84296809(生活保障)

      昌岗街道

      晓园东、细岗东区、晓港中马路

      18011708095(医疗服务)

      020-66218858(生活保障)

      沙园街道

      昌岗中路63号

      18126766592(医疗服务)

      18127825034(生活保障)

      民生路5号

      18126766592(医疗服务)

      18127824986(生活保障)

      沙园八街

      18126766592(医疗服务)

      18127824991(生活保障)

      海幢街道

      杏坛大街、可逸隽轩

      18928837480(医疗服务)

      020-34381805(生活保障)

      蒙圣社区

      18928837480(医疗服务)

      18127824057(生活保障)

      江南中街道

      青葵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020-84245797(生活保障)

      万寿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18028817121(生活保障)

      得胜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020-84480327(生活保障)

      青凤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020-84233811(生活保障)

      聚龙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020-84058631(生活保障)

      南石头街道

      南景园社区

      18127824494(医疗服务)

      020-89019882(生活保障)

      南箕社区

      18127824632(医疗服务)

      18127824525(生活保障)

      石岗社区

      13326416170(医疗服务)

      020-34490103(生活保障)

      保利社区

      13760733410(医疗服务)

      020-34118039(生活保障)

      邓岗社区

      18127824495(医疗服务)

      18124824552(生活保障)

      星汇海珠湾

      18127824530(医疗服务)

      020-31958816(生活保障)

      素社街道

      基立新村南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287512(生活保障)

      前进路119号之一

      18998436709(医疗服务)

      020-34287512(生活保障)

      凤阳街道

      金紫里社区

      18127401939(医疗服务)

      020-84073950、020-89986070(生活保障)

      江海街道

      台涌村

      18926195057(医疗服务)

      020-84021871(生活保障)

      琶洲街道

      黄埔村

      020-34042730(医疗服务)

      18520603061(生活保障)

      新港东路245号

      15914397125(医疗服务)

      020-89238686(生活保障)

      官洲街道

      赤沙社区

      020-28137844(医疗服务)

      18028819008、18028818993(生活保障)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三街30号。

      2.新港西路182号大院7栋。

      3.愉景南苑书雅轩A座。

      4.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

      5.珠江帝景赏湖轩C座。

      6.新港中路460号前座。

      二、昌岗街道

      1.晓港东一马路49号。

      2.晓港中马路130号(除C栋外)。

      3.慎德里中19号。

      4.大市直街16、18、20、22、23、25、27、29号。

      5.昌岗中路169、173号。

      三、海幢街道

      1.南华中路383号。

      2.兰亭御园T5栋3至30层。

      四、龙凤街道

      马涌东涌边7号及之一、9号、11号、12号、14号、16号。

      五、南华西街道

      新龙里5号、24号、26号、28号,聚龙三巷11号,聚龙四巷9号。

      六、沙园街道

      1.汇源大街13号。

      2.奋勇北街22号。

      七、素社街道

      1.东银广场晓翠庭19至21层。

      2.建基路61号。

      3.东晓横街182号。

      4.怡海路820号。

      八、南石头街道

      1.南边一巷2号、4—7号,南边二巷4号。

      2.翠城花园19栋。

      3.江燕花苑148号。

      4.南箕路2号、4号。

      5.南箕南约三巷12号。

      九、江南中街道

      万松园19号一门、二门。

      十、凤阳街道

      1.江南大道南447号。

      2.南华花园兴南一街5号。

      3.泰沙路68号。

      4.和平家园9栋。

      十一、瑞宝街道

      1.尚领时代B座。

      2.石溪南约东街北3号。

      3.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瑞兴新村三巷14—16号、瑞兴新村四巷14—16号。

      4.瑞宝北街6—14号(双门牌),四巷7号、9号、11号、14号、16号。

      5.瑞源十一巷5—7号,十二巷5—7号,十三巷5—7号。

      6.瑞宝南约一巷1—5号,二巷1—3、5号,七巷8—12号。

      7.瑞宝北约一巷5—8号,北约桥头二巷3号。

      8.瑞宝北约十五巷17号,北约二街16—18号、20号、21号。

      9.瑞兴新村二巷14—16号,瑞兴新村三巷14—16号,瑞兴新村四巷14—16号。

      10.瑞康新村一巷8—10号,瑞康新村二巷8—10号,瑞康新村三巷8—10号。

      11.瑞康新村二巷19、20号,三巷16—23号,四巷16—18、20—23号,五巷16—18、21—23号。

      十二、南洲街道

      南洲路133号裕惠苑1栋。

      十三、官洲街道

      1.海晏大街9号之一。

      2.安怀里二巷4、10、13号,三巷8、9号。

      3.茂兴里外街8号、9号之一、10号、11号,右一巷1号。

      4.海晏外街7号。

      5.高桥新苑二巷3—5号,三巷4—6号,四巷4—5号、高桥新苑,五巷4号,六巷3—4号。

      6.茂兴里外街北二巷3、5、8—10号、9号之一,北三巷2—4号,北四巷2号之一、4号。

      7.大围九亩新建一巷1—3、2号之一,二巷1、2、4号,三巷1—3、5—7号,四巷1—3、5—7号。

      8.大围3、5、7号,6号之二,6号之四,7号之一,8号之一,9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6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茶滘街道

      (一)西滘二直街21-23号、25、27-30号。

      (二)芬芳街76号。

      (三)茶滘街道生园围直街22号、29号、32号、33号、34号、36号、40号、41号。

      二、东沙街道

      (一)南漖村西社坊八巷10、12、16、2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

      (二)南漖新村七巷3-5号,八巷3、5号,九巷3-5号;东塱村福星巷8号、8号旁(无门牌)、17号、19号、21号,多星巷14号、15号、21号。

      三、龙津街道

      龙津街德凤里21号、23号之一、32号、34号、36号,长庚小巷3号、5号、7号。

      四、桥中街道

      (一)坦尾北五巷6、8、12、13号、坦尾中街31、33号;坦尾南一巷18号,坦尾南二巷4、6、8、10、12、14、16、21、23、25、27、29、31号,坦尾中二巷33号、35号;江畔一巷2、4、6-8、10-12、14、16、18、20、22号;桥中南路226、228、230、232、234、236、238号;福源路18号。

      (二)桥中街道坦尾西巷12、14、15、17、19、21-1、22、23、24、25、26、28、30、32号;坦尾北二巷4、6、8号。

      五、石围塘街道

      (一)洞企石一巷17号、17号之一、14号、14号之一、15号、19号、19号之一、21号、22号、23号、24号、26号、26号之一、30号。

      (二)大涡街一巷15号之二、111号、113号、115号、117号、121号、123号、125号、127号、131号、133号、135号、139号、141号、145号、147号、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59号之一、163号、177号、227号。

      (三)芳村大道以北、广三铁路(岭海街)以西、大涡街以东、蓬莱花园以南所围合区域(除芳村大道中522号、526、548号以外)。

      (四)山村路9号、9号之一。

      (五)小涡新村27、29、43、45、39号、洞企石一巷55号、55号之九。

      六、华林街道

      彩园社区通心街11号、13号、15号、18号。

      七、岭南街道

      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八、彩虹街道

      彩虹街西华路43、45、47号所在区域。

      九、南源街道

      (一)南源街源溪长星里13、15、17、19、20、22、24、26、28、28-1、32号、源溪四巷32号,南岸路96号之十五。

      (二)东风西路7号、7号之一。

      十、逢源街道

      长寿西路25号之一。

      十一、东漖街道

      东漖街道西塱湛涌东约二巷11号、15号。

      十二、海龙街道

      (一)海龙街道增滘南约298-300、306、308、314-316号。

      (二)龙溪南边村南边一街东二十七巷4-6号;南边二街三巷2、4号;南边二街四巷2-4号;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二巷2、4、6号。

      (三)沙溪二街三巷3、4、6-8号。

      十三、中南街道

      (一)海中南约二街45号、45-1号、47号、49号、53号、53号南侧、55号、74号、76号、80号、80-1号、82号、84号、84-1号、86号、88号。

      (二)波园四横街3-5号;连生四街2号、4号。

      (三)香凝八巷13-17号、19号,赤岗冲口东街11号、13号、15号、17号、18号、22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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